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省属职业院校,有关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近期拟在福建省举办“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论坛——纪念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20周年暨中国近现代职业教育发轫150周年”活动。为展示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现将征集有关图片资料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图片的内容及要求
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基础能力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详见附件1)。
二、报送要求
1.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负责报送附件1中全部5个方面15项内容的图片,每项内容需报送不少于2幅的图片。
2.省属职业院校,有关本科高校负责报送附件1中第3、9项以外的其余13项内容的图片,其中第10项内容-国家示范(骨干)学校建设图片分别由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项目培育学校负责报送。每项内容需报送不少于2幅的图片,总数不少于28幅。
3.尽量提供反映基层学校和师生、企业和员工的图片。
4.每张图片均需附说明文字,逐一填入《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图片一览表》(附件2)。说明文字要简练、准确,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素应齐全,被备注提供单位。
5.图片采用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600万,并按附件2的项目名称命名。
6.11月25日上午下班前,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职业院校和有关本科高校要将图片(电子版)及附件2(电子版)发送我厅职成处。发送的图片资料文档(文件包)请注明:**市/校(改革发展图片)。
省教育厅职成处联系电话:0591-87091249、87091515,电子邮箱:fjzcc@163.com。
附件:
1.征集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图片的内容及要求
2.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图片一览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1月11日
附件1
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征集图片的内容及要求
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1.事业发展
反映学生大场面场景等。
2.师资队伍
反映教师培训、学习技能、企业骨干兼职授课和名师成果等。
3.政府统筹
出台政策文件的图片,受助学生领取助学金场景等。
二、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4.职教集团
反映职教集团组建和开展工作的场景等。
5.校企合作
反映现代学徒制、二元制、冠名班、送教到企业、订单培养,企业接收学生实训教师实践,企业捐赠实训设备、提供实践场所,企业技术人员到学校上课场景等。
6.技能大赛
国家、省、市和校级技能竞赛学生竞赛、颁奖现场场景等。
7.教学改革
反映教学模式改革,教学比武场景、教研成果、校本教材图片等。
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8.实训基地建设
反映实训基地外景、实训设施设备、学生实训场景等。
9.县级职教中心建设
反映县级职教中心成立,涉农专业建设,开展送教下乡等服务“三农”场景。
10.学校建设
反映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项目培育学校等校园校舍、设施设备,体现改革创新的场景等。
四、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1.服务区域产业发展
反映为区域产业服务的学校和专业建设,为区域支柱产业、龙头企业培养人才,学生在岗位实习或工作场景等。
12.毕业生风采
优秀毕业生在企业岗位工作场景、取得的成就等。
13.各类培训
反映在企业、军营、农田现场培训场景等,尽量避免在教室内培训的图片。
14.科技成果转化
产品、专利证书的图片以及反映生产过程的场景等。
五、其他
15.改革发展特色
反映各地和学校在加强职业教育宣传、推进职业教育工作中亮点,如职业教育活动周精彩活动等。
附件2
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图片一览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版 块 |
项 目 |
图片张数 |
图片文字说明 |
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
1.事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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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师资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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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府统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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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
4.职教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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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校企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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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技能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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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教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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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
8.实训基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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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县级职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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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学校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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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
11.服务区域产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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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毕业生风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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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各类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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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科技成果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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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
15.改革发展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