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0〕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报考资格拟审核通过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五天。
如有异议,可通过信件或电话等方式向辽宁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反映。为便于核实,反映情况时请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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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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