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省教育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省教育厅副厅长顾月华在通气会上向媒体记者介绍我省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通气会并答记者问。
顾月华表示,2019年,我省已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在保障义务教育机会公平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作出明确规定,《通知》全面贯彻中央文件,坚决落实《义务教育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免试入学”法定要求落实到位,更大程度推动义务教育回归到法定公益属性,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
顾月华介绍,中央文件印发后特别是全国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前后,省教育厅召开多次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精神,组织专门小组,广泛深入调研,召开10余场座谈会,听取校长、老师、家长、民办学校举办者、业内外专家学者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同时,加强与兄弟省市协商沟通,学习借鉴长三角地区其他省市做法,不断完善《通知》内容。经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定,省教育厅正式印发了《通知》。《通知》共包括落实法定责任,全面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严格规范管理,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要求;坚持公平原则,全面落实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加强过程监管,建立招生入学预警制度和招生信息平台;严肃招生纪律,维护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良好秩序以及强化宣传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义务教育的强大合力等六个方面18条内容,充分聚焦招生入学关键环节,突出民办学校招生改革重点,立足城乡一体、优质均衡,努力办好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顾月华表示,将把《通知》的贯彻落实作为省教育厅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安排专门力量负责推进实施,指导督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细化招生政策举措,并将《通知》落实情况列入省级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内容,开展专项督查检查,推动落实落地。她强调,将强化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强公办学校建设的同时,继续扶持民办学校改革发展,推动公民办教育和谐健康共同发展。
来自中央、省及南京市20余家媒体单位的记者参加新闻通气会,并就相关问题进行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