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县教育局,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市县(区)和高等院校省属中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教学〔2015〕34号)精神,按照《福建省市、县(区)、高等院校和省属中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评估标准(试行)》要求,部分市、县和高校、省属中职学校提交了验收申请,现就开展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验收时间
2016年7月12日至19日。
二、评估验收对象
1.验收核查对象
(1)南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福建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集美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福建商贸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验收复核对象
(1)福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诏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尤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泉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评估验收组成员
1.第一组
组长:张春生 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成员:陈永俊 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科长
郑永红 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基础教育资助工作负责人
林予佳 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干部
2.第二组
组长:李 萍 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
成员:方舒峰 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科长
李晓征 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信息管理负责人
曾文锋 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职资助工作负责人
请各有关单位按《评估标准》要求做好迎接评估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如有问题,请与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郑永红,联系电话:0591-87091507。
附件:福建省市、县(区)、高等院校、省属中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第一批评估验收工作安排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